办理合同核销须提供下列资料:
1、经营企业申请核销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材料;
2、经营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,包括分册、续册;
3、预录入公司打印的《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》一份;
4、加工贸易专用报关单;
5、填写并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《新贸加工合同核销表》一式三份;
6、在国内购料的需提供国内购料发票,来料加工企业还需提供经发局批准的《国内购料申请表》;
7、《边角废料处理申请表》及其有关税单原件及复印件;
8、内销料件报关单、税单复印件;
9、若合同有违规、走私行为已经被调查、稽查部门处理的,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及罚款收据;
10、若委托代理递单,须提供由海关统一印制的委托报关协议;
11、海关《审核作业表》;
12、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单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