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如果是直接进口和出口的企业需要提供进、出口报关单复印件,完整的合同手册复印件,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、进口料件报关登记表、出口成品登记表、加工合同备案情况表、出口成品表、进口料件表、成品对应料件单损砂情况表。合同手册上进口料件进口登记表上,很清楚地记录着每一笔进口的名称、数量、报关日期、单位、价值、报关单号、进口数量累计,出口成品登记表上,很清楚地记录着每一笔出口的名称、数量、报关日期、单位、价值、报关单号、出口数量累计。可以此为依据,建立及稽核海关物流帐。
(2) 如果有转厂进口和转厂出口的企业还需要提供“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”“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”以及相对应的送货单、收货单。並且以此为原始依据作海关物流帐。